1、贯彻“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确保重点、保障安全”的方针,维护校园教学、实训、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。
2、深入开展治安综合治理,负责学院各级安全工作组织工作,为学院创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。
3、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安全、防火、保密教育宣传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犯罪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4、加强对敌隐蔽斗争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全事端和突发事件。协助公安、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的行为。
5、积极查处学院内部刑事、治安案件和治安纠纷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(特)大刑事、治安案件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校园区的治安正常秩序。
6、加强学院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及校园内车辆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7、抓好学院内消防管理,保证消防器材设备齐全、责任落实到位、到人,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。
8、协助院相关单位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,确保其安全。
9、做好师生员工的户籍迁移和管理工作。
10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处长:胡长荣 办公电话:0731-88121880